向存丹

2021年05月17日0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月26日,教育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对于冒名顶替入学行为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消息一经发布,再次引起舆论高度关注,赢得点赞声一片。

  从今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到吸纳部分群众意见调整法条表述,到对冒名顶替者加大处罚力度,对冒名顶替行为的组织者、指使者新增相关处罚,无一不彰显出法律法规服务社会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的立法宗旨。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教育公平,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法律法规的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广。

  近年来,媒体报道也披露了多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冒名顶替入学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同时,冒名顶替的背后往往还涉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贪污腐败、滥权渎职、徇私舞弊等问题,这样的案例报道得越多越容易引起公众的不安,越容易影响大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和长足发展。

  教育公平能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托举普通家庭指望孩子有出息的梦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神圣不可侵犯。受教育权被侵犯的后果也非常严重,往往会改变被侵权人的整个人生轨迹。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者,尽管能够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索赔,但往往会因为受害者自身损失难以量化等问题,导致案件的审理显得曲折复杂。此次修法,加重对冒名顶替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无疑能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教育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塑造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信心与期待。

  当前针对受教育权被侵害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救济渠道等问题,现行法律还没有具体规定,建议相关立法部门继续完善、尽快细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除经济上的赔偿外,教育部门还应将被害人受教育权的恢复纳入议事日程。